为做好年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后续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科规发〔〕10号),日前,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决定对沾益农业科技园区等第三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验收。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年认定的第三批9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二、验收内容

省科技厅组织验收专家组对照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及建设实施方案、规划,考核园区建设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情况、取得成效、经验与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等。

三、验收程序

(一)提出验收申请

由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提出验收申请。有关州(市)科技局组织园区撰写《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并进行审核。经审核认为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符合验收要求的园区,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

(二)综合评议

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以视频答辩的形式进行会议验收,由园区进行陈述和答辩,专家结合园区建设总结报告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

(三)现场抽查

根据综合评议的情况,由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园区进行现场抽查。

(四)结果公布

省科技厅对园区验收结果予以公布。对通过验收的园区,省科技厅给予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经费资助;对未通过验收的园区,取消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称号。

四、时间安排

(一)请各园区管委会于年4月10日前将经州(市)科技局审核的《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一式5份邮寄至省科技厅农村处,并发送电子版。(二)年5月底前组织综合评议,具体时间及视频答辩日程安排另行通知。(三)现场抽查根据综合评议情况另行安排。

五、联系方式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全伟、龚立波,-

电子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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