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新闻通报会称,该基金会2014年共接受捐款211万元,基金规模已达1.05亿元。云南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品表示,“3·01”严重暴恐事件发生后,基金会提前介入见义勇为行为申报工作,经过相关法定程序,共确认18名见义勇为英模,其中3名见义勇为人员报省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英雄。

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张克诚介绍说,这18人均有证据表明是当时和暴恐分子进行搏斗的普通市民和保安。报省政府表彰的3名见义勇为英雄均已牺牲,每人将获得69万元的见义勇为基金奖励。

据悉,2014年,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政法委和省综治办的领导下,顺利完成基金会换届工作、积极推进配套政策制定完善。目前,该省已形成了以《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为主线,各项部门政策为支撑的见义勇为人员基本权益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内容涵盖了困难救助、教育照顾、医疗救治、法律援助、住房保障、授予荣誉、评残评烈等方面,实现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全方位优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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