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干事创业,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和服务。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的通知》 ,决定给予考核为优秀、称职的大学生,按比例发放绩效奖励资金。

“三支一扶”指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通知》明确,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即每人每年3600元的基数,设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能超过本州.参加考核“三支一扶”大学生总数的20%。

考核内容以“三支一扶”大学生所在服务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纪律作风、工作实绩和民主评议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分值为100分。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按150%的比例发放绩效奖励资金;考核为称职的,按100%的比例发放绩效奖励资金;考核为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奖励资金。对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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