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昆明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调整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逐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今年8月1日,已进行过网络预登记的学生,由家长领着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资料图片本地娃、外来娃均需预登记从年开始,主城区新入学小学一年级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需要进行网络预登记。网络预登记时间为3月1日至7日。现场信息确认提前到4月10日至14日公办小学继续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政策,“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探索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调整优化主城区招生工作时间。年起,每年3月31日,主城区公办小学公布招生范围,民办小学公布招生简章;同时,公布随迁子女现场确认点。现场信息确认(即往年报名工作)时间由8月1日—5日提前到4月10日—14日,调整后每年这个时间将不再变化。本地户籍适龄儿童选择公办小学的,可到对应的公办小学现场确认。民办小学同时报名招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5月1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5月15日,公办、民办小学将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如此算来,明年要上小学一年级的小朋友,将提前3个月领到新学校的通知书。限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压缩为5天全市公办初中继续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政策。民办初中继续实行自主招生。限报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限报民办初中的报名时间压缩为5天,从原来的5月1日至5月10日,变更为5月6日至5月10日。此外,初中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也将提前到8月5日。随迁子女在昆中考享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凡在昆明市初中就读,具有昆明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按就学地县(市)区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就读地县(市)区本地户籍学生同等报考待遇。“估分填报志愿录取+见分征集志愿录取”相结合调整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将原来的估分填报志愿录取调整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种方式录取。除提前批次外,每一批次录取时,均增加征集志愿录取环节,对录取批次、招生阶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名额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录取批次由三个批次调整为四个批次提前批次为“民族班”“阿诗玛班”,“郊县班”、外语类学校和飞行员空乘特色班录取;第一批次为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第二批次为其他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估分报志愿未被录取可填报征集志愿主城区一、二、三批次招生学校录取由原来的两个阶段调整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估分填报志愿录取,第二阶段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第三阶段为民办普高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改变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志愿填报由原来的一次估分填报志愿,变为:中考结束后,先估分填报志愿;第一、二、三批次估分志愿录取结束后,每批次再安排1-2次征集志愿,达到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增加招生学校的录取机会和考生家长的选择机会。调整学校招生志愿录取名额第一、二、三批次学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和见分征集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收公费生,按各批次的录取阶段和志愿分项安排录取名额:第一、二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第一阶段统招择优生录取名额分别为招生计划的45%和50%,定向择优生录取名额均为招生计划的50%;第一阶段调剂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名额纳入征集志愿录取指标,公办学校再安排招生计划的5%,作为见分征集志愿录取指标。第三批次录取的公办学校,第一阶段估分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80%,第二阶段见分征集志愿录取名额为招生计划的20%。根据全市普高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级高(完)中、主城区普通高中和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一、二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主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三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本地录取最低控制线。调整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招收定向生,不再按六个片区划片范围分配名额到初中学校,实行在主城区范围内统一调配招生指标的录取办法,将每所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到主城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凡初中招生时划片分配入学的学生,可填报主城区范围内所有一级高(完)中定向生志愿,参加定向择优生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时间节点(1)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科目考试:3月5日—4月中旬。(2)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6月28日—7月2日。(3)普通高中学校录取:7月21日—8月10日。★特别提醒在昆明市高中就读的省外户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按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执行(省外随迁子女考生的户籍、学籍均在云南且满3年,其父或母的户籍在云南,按云南省现行高考政策,可在云南正常参加高考)。来源:昆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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