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我院于6月1日举办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规宣讲及案例分析》(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主任科员马艳、人保财险社保部潘春玲经理、大病项目李效梅经理、大病项目审核组石景组长、审核负责人王晓云、社保部工作人员寸金到我院进行现场宣讲,本次培医院张鸿青副院长主持,全院各临床科室、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医保办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医院领导班子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医疗保障政策越来越受到国家、省、市医保局的高度重视,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所有医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学习《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意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马艳主任对我院的医保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她表示年5月1日起执行的《条例》是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由之前协议违规处理改为行政违规处理,条医院各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上。基金监管是从国家层面出发,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医院与参保人应相互监督,如被查实有违规行为,将由省、市医保稽核处核实后按照条例处理。 人保财大病项目审核组组长石景,对《条例》新规及案例分析进行了讲解,同时更深层次的分析探讨了医保审核中存在的问题。部分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就医保审核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请教,各位专家对现场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表示将现场未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带回项目组进行研究讨论。 最后,张副院长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院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我们将通过多渠道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让全院职工了解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合规、合法的使用医保基金。继续强化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医保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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