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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房产昆明站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全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各州市投诉举报电话。

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投诉举报电话

主要整治哪些行为?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

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的通知》

此次整治将因城施策

重点整治如下行为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

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

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住房租赁

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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