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40万可报销32万昆明医保待遇
平时,医保参保人在就医或买药时,或多或少都面对过“你是省卡还是市卡”的尴尬时刻。12月26日,记者从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项新闻发布会获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昆明市针对省本级和市本级两个统筹区存在的参保范围及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住院起付线、居民住院个人自付、最高支付限额、门诊“两特病”待遇等方面的差异,对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等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进一步消除同城差异。这也意味着,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实现与省本级同城同待。此次调整不仅调低了住院特殊疾病门诊起付线,同时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41万元。而本次医保待遇调整直接惠及昆明市余万参保人,医保基金预计多支出万元。此次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昆明人的医保待遇又有哪些新变化?以往,由于存在云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及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医疗保险统筹区,尽管在医疗保险政策方针上基本一致,但在一些具体待遇上,省本级参保人和市级城镇职工参保人仍存在一定差距。而此次政策调整主要针对:住院特殊疾病门诊起付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待遇等进行。 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41万 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9万调整至6万,重特病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调整至35万,合计最高支付限额41万。医院起付线降为元 此次调整还涉及昆明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昆明市职工、居民每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全面对标省本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元调整为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元调整为元,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元调整为元。 此项调整对标省直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了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个人支付压力。 举个例子 某在职医院住院1次,发生医疗费用总额40万元,全自费5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35万元。 政策调整前,该参保人符合医保政策费用元以上的部分才可以纳入报销,基本统筹基金支付5.9万元,重特病基金支付20万元,合计报销25.9万元,个人负担合计达到了14.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64%。因报销已达25.9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当年度内无法再次享受医保统筹报销待遇。 政策调整后,该参保人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达到元以上的部分即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基本统筹基金可支付6万元,重特病基金支付26.02万元,合计报销32.02万元,自费7.9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80%。因全年待遇报销总额提高到了41万元,当年度内还可享受到近9万元的医保统筹报销待遇。 仅就该次住院,调整前后对比,参保人可以多报销近7万元。从全年报销待遇对比,参保人可多享受到16万元的医保报销待遇。 “两特病”每年最高报销额达0元 在本次调整中,“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待遇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来说,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起付标准为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单一病种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为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增加元,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报销限额提升为0元。 城镇职工、居民特殊病门诊待遇,按照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一年支付一次起付标准,门诊特殊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计算。此项调整实现对标省直职工门诊“两特病”待遇,加大门诊“两特病”患者的保障力度。 举个例子 某职工参保人申办了高血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4个慢性病门诊待遇。 政策调整前,该参保人慢性病医疗费用需要达到元以上方可享受慢性病报销待遇,申办病种2个及以上的,全年报销合计为0元。 调整后,慢性病医疗费用在元以上部分即可享受报销待遇,因申办病种达到4种,全年报销合计提高到0元。 提升门诊“两特病”待遇 在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上,原来城乡居民参保人要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需要个人自负累计达到2万元以上才可以,调整后参保人个人自负累计达到1万元即可。 其中1万—4万元报销60%,4万—5万元报销70%,5万—15万元报销80%。有效降低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大额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针对低保、重残、特困供养人员,其个人自负累计达到0元即可享受到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且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参保人提高了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更是在享受以上待遇基础上,取消了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此外,目前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相比,没有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而其中糖尿病、高血压两种疾病发病率高、涉及人群面广,为解决该矛盾,昆明市从年11月新增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医保待遇。被确诊为“两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均能在昆明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门诊待遇,其发生的相关药品费用可报销50%,年度内最高可报销元。 特别提醒:本次调整自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追溯医疗保险待遇。新闻多看点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29日起停机3天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告称,为更好地为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并做好年医疗保险年度结转工作,自12月29日00:00至年12月31日24:00,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停机3天进行维护。通告显示,系统停机期间,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停止对外服务,全省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实时交易、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级医保经办业务办理、报销等医疗保障应用对外停止服务。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年12月28日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办理出院手续;需要继续治疗的,可继续住院治疗,不做跨年度结转,参保人停机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信息系统开机后进行补录,进行正常结算。在停机期间,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因停机期间造成参保人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各州、市应按手工零星报销渠道进行处理。 在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前和恢复后,对发现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拔打各州、市联系电话及时联系。昆明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29日停机年12月29日00:00至23:59,昆明市将开展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年底计息暨信息系统停机维护工作。 停机期间,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将暂停使用,主要涉及:养老保险相关业务信息系统、人社通App系统、劳动监察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劳动就业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昆明市人社电话咨询中心相关接电系统,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OA办公系统等。昆明市医疗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停机时间,由市医保局另文通知。 此外,市人社部门通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务必在年12月28日23:59前,完成与年底计息相关的基金实收处理、个人账户划账、计息工作方案及人员安排等相关工作,并于12月29日9:00到信息中心开展年底计息工作。来源:都市时报 文字: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李瑞莹 编辑:杨莉 审核:周健军 ▼嘟嘟精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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