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对已具备申报首次登记条件项目的通告》(下称《通告》),公布了今年主城五区下半年以来已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具备申报首次登记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共个。《通告》要求,各项目开发企业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备齐相关登记申报材料,尽快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报办理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切实维护好广大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据了解,此次市不动产中心公开项目清单,是应广大购房群众投诉、咨询、查询的要求,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已购房的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公开的个项目,均已完成了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即已完成了房、地数据信息的关联落宗,已具备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条件。开发企业携带项目开发建设的相关竣工验收材料,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办理首次登记,办理完成首次登记后可以为单个购房群众办理转移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首次登记的要件清单可以在“昆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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