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经济纠纷律师刘琼夫妻之间打的欠条
近年来,夫妻之间因为借条纠纷诉至法院的屡次出现,比如因空床费、家务辛苦费等所打的借条,这种借条多为夫妻之间的玩笑,并非真正的债权债务往来,那是否就意味着夫妻间的借条无效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将对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夫妻间借款有几种情况? 第一、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 第二、婚内双方产生的借款。 二夫妻之间的借条有效吗?怎么偿还?针对第一种情况: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和普通的借贷关系一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意味着出借方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借款。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导致该笔债务的抵销。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对方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能成立。 针对第二种情况: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作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借贷法律关系,夫妻之间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其次,对于夫妻之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引发的借贷纠纷,应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这样可以兼顾民事主体个人权利的保护与婚姻关系的维护。 再次,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因出借的标的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解除婚姻关系时无法分清彼此的具体数额,故诉讼时效应从离婚时才开始起算 最后,如果一方是以个人财产出借,尽管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应按照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出借方超过诉讼时效后主张还款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离婚时这笔钱应作为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间的相互借贷仍然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我国年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问题的规定都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有协议的从其协议。欠条体现的正是原告的债权和被告的债务,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所借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所以,打婚内借条应慎重。就目前司法实践而言,借条是确定借贷关系、认定借款事实重要依据,因此社会上有些夫妻为了开玩笑或是哄对方开心而相互借款打欠条,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一旦双方感情不和离婚或发生重大分歧时,往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更多云南经济纠纷法律咨询,请拨打刘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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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合同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律师刘琼,执业于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把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执业期间先后为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债权债务、房产纠纷、损害赔偿、人身损害、土地纠纷、民事诉讼、工商查询、文书代理、合同审查、调解谈判、常年顾问、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合伙加盟、公司设立、股份转让、公司章程等诉讼事务的处理,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联系 -------------------- 刘琼律师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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