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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

当前,部分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流行,印度疫情持续暴发,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依然较高。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昆人员登记管理。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社区(村组)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全面做好来昆、返昆人员的摸排掌握,详细了解行程轨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一旦发现“三非”人员、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严格管理群众聚集性活动。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方要控制人数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需科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与规模聚集性活动。

三、认真落实场所防疫工作。公共场所、接待场所、服务场所等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的主管部门,经营单位、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合理控制入场人数规模,做好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场所消毒等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防控标准和工作质量,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内部人员和来访人员管理,避免形成人群规模聚集。到信访接待场所反映诉求的,涉及人数较多的要按照规定选派代表反映诉求,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规模聚集,减少和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特此通告。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5月13日

来源: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唐丽(实习)

主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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