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学生研究直肠癌获奖,后来证明,其身为研究员的父亲进行了“过度参与”,奖项被撤销。

某院长两个女儿在小学三年级、五年级时,就研究茶多酚对小白鼠肿瘤的抑制作用,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这还没完,7月17日,有网友质疑北航实验学校初二学生牛某祺的作品“一种基于声场的刷牙质量检测方法”与北航计算机学院牛建伟老师的文章雷同。

这个初二学生的作品,曾获青少年科创大赛一等奖。

连续爆出的问题,令人对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

管理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竞赛主办单位进行一次自查,可谓大快人心!

自查,查什么呢?重点是真实性、独创性。

什么叫真实性?显然针对各种造假行为。比如,有些竞赛项目,明显超过了该阶段学生的认知能力。拔苗助长,属于造假。

由家长或者他人代劳,自然更是造假。

应当承认,各类青少年创新大赛,充分激发了中小学生、大学生对科学和创新的热情,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了他们的想象力,通过比赛,也发现了大量杰出的青少年人才。从这个角度而言,这样的比赛,功不可没,至少利大于弊。

即便如此,严谨的全国性大赛,连续被爆出这样的问题,还是令人大跌眼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在名利面前,很多人连底裤都不要了?

原因无非在于,一旦获奖,对孩子的将来,大有好处:有的可以直接加分,有的即便不加分,将来入学或者应聘,把证书一亮,也是一大优势。

所以问题的解决,绝不是废除几个奖项、处理几个人的问题,必须追根溯源,从根子上解决。

《通知》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明确提出——

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各地要继续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要继续对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这一条分门别类,说了好几种情况,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任何竞赛都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只能就近入学。

而中考,则只是“清理和规范”,意思很明白,该加分的项目,还是会加分的。

所以这一纸通知,到底能有多大效果,令人怀疑。毕竟,只要有加分,就一定会有人冒险;唯一的变化可能是,原来明目张胆、明火执仗地造假,改成偷偷摸摸造假,更加隐蔽,更难以发现而已。

不管怎样,能直接点名“严禁家长或他人代劳”,已经是一大进步了。这就好比走在大街上提醒一个人“你不准偷东西,偷东西犯法”,是一个道理。

非常浅显的道理,人人都明白,却要管理部门来提醒,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悲哀……我只能说出震古烁今的那两个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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