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年第二轮餐饮业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年外经贸内贸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发〔〕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外经贸内贸省对下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8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工作的通知》(云商发〔〕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第一轮申报评审情况,年7月8,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申报年第二轮餐饮业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年第二轮餐饮业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组织、指导全市餐饮企业、特色餐饮街区、品牌连锁便利店开展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截止7月27日,共收到家企业的申报材料,经去重归类后,实际申报企业为家,其中,特色餐饮街区建设企业6家,品牌连锁便利店5家,新建餐饮门店91家,改造原有门店19家。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云南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初审,经昆明市商务局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审议,拟对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预计共需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特色餐饮街区建设企业3家,品牌连锁便利店3家,新建餐饮门店84家,改造原有门店18家。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企业名单

(一)餐饮特色街区

经评审相关资料,符合项目申报的企业共3家,分别是:昆明镁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改造大观商业城市井风情文化街”项目、云南大商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的“希望汇耍街”项目、云南春雨华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春雨工业文化创意园”项目,预计共需补助资金15万元。

(二)品牌连锁便利店

经评审相关资料,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云南咚咚实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日新达商贸有限公司基本满足申报和评审要求,预计共需补助资金71万元。

(三)新建餐饮门店

经评审相关资料,符合奖补条件的有84家(详见附件),预计共需补助资金万元。

(四)改造餐饮原有门店

经评审相关资料,符合奖补条件的有18家(详见附件),预计共需补助资金55万元。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年11月2日至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

联系人:浦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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