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石医院招
根据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三、招聘条件及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临床工作能力、较强的科室协作、医护/医患沟通能力;4.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精神,热爱临床工作、责任心强;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参加应聘。四、招聘工作程序(一)报名时间年3月15日--年3月2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至下午6::00(二)报名地点石医院人事科(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狮山路)(三)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简历一份。因个人信息不实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四)考试考试由面试及技能操作构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数分,占50%;技能操作分,占50%,考试总成绩=面试分数*50%+技能操作分数*50%,合格分数线为总分60分。(五)拟聘人员体检及公示依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六)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公布无异议后,试用期满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五、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防止在命题、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六、其他事项(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据、证明材料、印章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医院人事科、医教科负责解释。石医院年3月1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kunmingzx.com/kmly/81401.html
- 上一篇文章: 医院李余同志荣获昆明市宣工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