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资料图   云南网讯(记者张雁群余红)1月20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年第一号通告。

通告指出,当前,全球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周边国家疫情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国内本土疫情呈现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时值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风险增大,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春节前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

1.各级各部门应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在总结前期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落实好“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建立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和响应机制,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报告。

2.市民要通过   四、严控会议活动

9.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需科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除必要会议外,原则上不应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暂停宗教场所聚集性活动。 

10.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各地要加强对农村集市、农村自办酒席、集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的管控,严禁举办各类庙会,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一切喜事、客事宴席须按规定向社区(村组)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严禁邀请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所有家庭私人聚会、聚餐须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症状者不得参加。

五、严管重点区域

11.各地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指挥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提高疫情监测能力,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要统筹力量,全面排查掌握责任网格内的国外入境到昆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昆人员、返乡人员情况并全部进行追踪管理;加强宣传,增强村民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意识,如出现感冒、咳嗽、发热等不适症状,村民要及时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报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接报后应立即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2.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机场、高铁、火车站、公共汽车站、宗教场所、景区景点、影院、剧院、KTV、酒吧、网吧、殡仪馆、教育培训、托幼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

13.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医院、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不得接诊原因不明发热或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发现不明原因发热等疑似病例,2小时内必须报告,并负责转诊至就近的规范发热门诊和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14.加强冷链管理,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到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杀和核酸检测,特别是对冷冻食品加工场所及交易市场严格监督检查,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市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同时避免消毒对食品产生污染。

15.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有效运转,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做好24小时值班、备班工作,一旦疫情发生,立即启动预案,做到指挥有力、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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