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经典校区疫情防控告家
北京专治皮炎医院 https://m-mip.39.net/czk/mipso_9052322.html 为积极响应省、市、区各级政府及各疫情防控部门号召,我校特发此通知书,望各位师生、家长积极配合,共同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做出贡献。 尊敬的各位家长: 近期,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突发感染事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加之元旦节将近,人员流动大,聚集性活动多,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切实保护学校师生、家长朋友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全体学生家长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和提示: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凡是收到疾控部门要求“居家隔离”通知的人,一定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疾控处的要求。 2.从中高风险区域返回要及时报备。配合社区、学校积极上报在省内外市县的旅居史、停留状况、密切接触人员、病情,务必自行隔离两周。不得迟报、漏报、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不得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参与人员聚集活动。 3.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或类似流感症状者,要提高认识及时向社区和学校报告,主动进行自我隔离。 4.自己及家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或病例接触史,切不可讳疾忌医,贻误病情。 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 1.家长提醒并督促孩子佩戴口罩进校,家长也应从自身做起,出门主动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家长到校接送孩子时,务必佩戴好口罩,不在校门口逗留及扎堆等待,即送即走,即接即走。疫情防控期间,家长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如需进校,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3.如有家长被隔离或居家防控,请孩子也暂时在家隔离七天,不要进校(注:此处的隔离或居家指疫情防控部门做出要求的个人及家庭)。 4.家长送孩子进校前需要提前在家做好体温测量工作。 如果孩子有发烧或者孩子生病(咳嗽、感冒、发烧、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 请及时告知老师并留家观察,医院就诊,医院证明或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三、注意个人防疫 1.居家时,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 2.节假日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情况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行跨区、跨省旅游及探亲等活动,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 3.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疫苗是增强免疫屏障的有效手段之一,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加强针接种工作,共筑免疫屏障。接种疫苗24小时内不做核酸检测,督促孩子多喝水。 4.日常学习中作息规律,注意饮食卫生,适当锻炼,增强自身抵抗力。 5.勤洗手,洗手时尽量用流动的水,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 四、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消息以省市政府及疾控中心通报为准。不要盲目恐慌,随意猜测,更不可散布不确实的消息言论,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预防疫情,人人有责,共同战役,共克时艰,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家校携手,共同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昆明高新一小教育集团经典校区年12月27日编辑:校安办图文:校安办审核:尹娟(温馨提醒: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01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2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3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4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 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05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6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7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08 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09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 ▼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13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14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15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 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8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9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 ▼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1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 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2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 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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